上海交通大學“校園一卡通”校園卡管理細則
文章出處:http://56733.cn 作者:上海交通大學 人氣: 發(fā)表時間:2022年02月09日
1.“校園一卡通”的分類與管理
上海交通大學“校園一卡通”系統(tǒng)的持卡人卡分為工作證、學生證、研究生證、普通校園卡、消費卡、校友卡和后勤就餐卡(以下統(tǒng)稱校園卡)。工作證、學生證、研究生證、普通校園卡和校友卡印有照片和個人身份信息,具有身份識別、管理與消費功能;消費卡是實名制卡但不印個人信息,僅具有消費功能;后勤就餐卡是匿名卡,僅具有消費功能,按后勤規(guī)定收取搭伙費。
網(wǎng)絡信息中心負責校園卡的管理、制作、發(fā)放、掛失、解掛、補辦、銷戶等業(yè)務。
財務計劃處負責“校園一卡通”系統(tǒng)的財務結算。
后勤集團負責后勤就餐卡的發(fā)放、校園卡的現(xiàn)金充值和銷戶業(yè)務。
2.校園卡的管理
2.1 校園卡的辦理對象
2.1.1 工作證:在人事處正式簽訂聘用合同的各類全時正式編制教職員工和博士后人員。
2.1.2 學生證:在教務處注冊,取得本校正式學籍的全日制本科生。
2.1.3 研究生證:在研究生院注冊,取得本校正式學籍的各類研究生。包括各類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碩士、博士研究生。
2.1.4 普通校園卡:留學生中的語言生、繼續(xù)教育學生、教務處管理的各類委培生、交換生、進修生和夏季交流生,研究生院管理的各類交換生、進修生和夏季學期交流生,人事處管理的本校離退休人員、項目聘用人員,校辦、黨辦、組織部管理的來本校的掛職干部和對口支援老師,校內(nèi)各二級單位聘用的教師。
2.1.5 消費卡:校內(nèi)各二級單位聘用職工,入職手續(xù)在辦中的教師,外包服務人員。
2.1.6 校友卡:由校友總會認定的校友。
2.1.7 后勤就餐卡:在本校工作學習、生活或消費的其他人員。
校園卡的辦理對象、審批部門、辦理所需要提供材料詳見表一。
表一:校園卡類別、審批部門以及需提供資料
卡類別 |
人員類別 |
審批部門(提供資料部門) |
需提供的資料 |
學生證 |
本校正式學籍全日制本科生 |
教務處 |
身份證件、學號、照片 |
研究生證 |
本校正式學籍研究生 |
研究生院 |
身份證件、學號、照片 |
工作證 |
正式編制的全時教職工 |
人力資源處 |
身份證件、工號、照片 |
博士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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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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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培生 |
教務處 |
身份證件、學號、照片 |
交換生 |
教務處、研究生院 |
身份證件、學號、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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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修生 |
教務處、研究生院 |
身份證件、學號、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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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生 |
留學生發(fā)展中心 |
身份證件、學號、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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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學期交流生 |
教務處、研究生院 |
身份證件、學號、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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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xù)教育學生 |
繼續(xù)教育學院 |
身份證件、學號、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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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離退休人員 |
人力資源處 |
身份證件、工號、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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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聘用人員 |
人力資源處 |
身份證件、工號、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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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聘教師 |
各學院部處 |
身份證件、合同、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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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職干部、對口支援 |
校辦、黨辦、組織部 |
身份證件、證明材料、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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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卡 |
二級單位聘用職工 |
各學院部處 |
身份證件、合同 |
入職手續(xù)在辦中的老師 |
人力資源處 |
身份證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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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服務人員 |
資實處、后保處、保衛(wèi)處 |
身份證件、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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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友卡 |
校友 |
校友總會 |
按校友總會規(guī)定 |
后勤就餐卡 |
在本校工作學習、生活或消費的其他人員 |
后勤集團 |
按后勤集團規(guī)定 |
表一的相關說明:
表中各類卡具有基本的消費權限,學生證、研究生證的圖書館和宿舍門禁權限已提前批量開通。工作證的圖書館權限須在辦好卡后十日內(nèi)自行到圖書館申請開通。學生醫(yī)療保險權限請參考《上海交通大學學生健康管理及醫(yī)療保障細則》。其他卡權限需由本人申請并經(jīng)相關業(yè)務部門批準后取得的相應權限,須由持卡人持卡到相關業(yè)務部門按該部門的規(guī)定辦理,可能需要繳納相關費用。
2.2校園卡的辦理
2.2.1 新生辦理學生證、研究生證,一般集中辦理。其個人資料及數(shù)碼照片由教務處(含招生辦公室)、研究生院在指定時間內(nèi)準確、完整地提供給網(wǎng)絡信息中心,統(tǒng)一制證。
2.2.2 新教職工辦理工作證,因故未能集中辦證的新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護照、香港澳門特區(qū)護照/身份證明、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軍官證、士兵證、戶口薄等,下同),到網(wǎng)絡信息中心拍照、制證,一般可當場領取。相應的個人資料由人事處、教務處、研究生院在新職工和新生報到時及時錄入各自的管理信息系統(tǒng),通過共享數(shù)據(jù)平臺同步到一卡通系統(tǒng)。
2.2.3 辦理普通校園卡須由本人申請,校內(nèi)相關部門批準。各類學生、離退休人員、項目聘用人員辦理普通校園卡,相應的個人資料由教務處、研究生院、人力資源處在新生和新職工報到時及時錄入各自的管理信息系統(tǒng),通過共享數(shù)據(jù)平臺同步到一卡通系統(tǒng)后辦理普通校園卡。外聘教師、掛職干部、對口支援辦理普通校園卡,由批準辦理校園卡的管理部門的老師代為申請,收集個人資料和數(shù)碼照片提供給網(wǎng)絡信息中心,申請審批通過以后辦理。
2.2.4 符合表一消費卡辦理范圍的個人申請辦理消費卡,須由審批部門管理的相關老師代為申請,申請審批通過以后辦理。
2.2.5 校友卡的申請,由校友總會收集并審核資料,統(tǒng)一交由網(wǎng)絡信息中心批量辦理。
2.2.6 在本校工作學習、生活或消費的其他人員辦理后勤就餐卡,按照后勤規(guī)定在后勤食堂充值點申領。
2.2.7 每位持卡人只能持有一張校園卡。持卡人身份變更時,應重新辦理與新身份相對應的卡;具有雙重身份的用戶,也只能持有一張校園卡。
2.3 校園卡的費用
2.3.1 校園卡工本費20元。
2.3.2 首張工作證、學生證、研究生證的工本費從學校財務預算列支,普通校園卡和消費卡的工本費,可由批準辦理的校內(nèi)部門支付或由持卡人支付。
2.3.3 因丟失、損壞等原因重新辦卡,須由本人支付工本費;卡片發(fā)出半年內(nèi),如卡片形態(tài)完好而不能使用的卡片,可以免費更換。
2.3.4 有搭伙費的校園卡,其搭伙費是按餐飲消費金額的一定比例收取,具體比例由后勤集團報校財務處批準。
2.4 校園卡的有效期
2.4.1 具有身份識別功能的工作證、學生證、研究生證、普通校園卡正面設有效期,芯片內(nèi)寫入相應的有效期,張貼在卡正面的防偽標簽標示有效期,防偽標簽損毀無效。消費卡芯片內(nèi)寫入有效期,卡面不標注有效期。
2.4.2 全時教職工的工作證有效期按聘用合同期限確定;博士后的工作證有效期為2年;由上級主管部門任命的干部、兩院院士的工作證有效期為長期;本校離退休人員的校園卡有效期為長期。
2.4.3 學生證、研究生證和各類學生用普通校園卡的有效期根據(jù)學制安排,按教務處、研究生院信息系統(tǒng)中的預計畢業(yè)日期確定。
2.4.4 項目聘用人員、二級單位聘用人員的卡片有效期按聘用合同確定,合同上沒有明確聘用期限的卡片有效期定為2年。
2.5 校園卡的延期續(xù)用
2.5.1 有效期期滿后,需要延長有效期的,由持卡人持校園卡和有效證明文件,向網(wǎng)絡信息中心申請辦理延期續(xù)用手續(xù)。
2.5.2 工作證有效期期滿后,在簽定新的聘用合同后辦理延期手續(xù);博士后憑人力資源處的證明辦理延期手續(xù)。
2.5.3 延期畢業(yè)的學生,在辦妥相關學籍變動手續(xù)后辦理延期手續(xù)。
2.5.4 普通校園卡的延期,須重新填寫申請,提交相應證明材料,經(jīng)申請人所在院、系、部、處級單位領導審批通過后辦理。
2.6 校園卡的終止或中止
2.6.1 對于辦理了離校手續(xù)的教職工,與身份識別相關的管理功能終止,30天后一卡通功能全部終止,予以銷戶。
2.6.2 對于辦理了畢業(yè)離校手續(xù)的各類學生,與身份識別相關的管理功能終止并集中銷戶,其中留校工作或升學的畢業(yè)生,60天后一卡通功能全部終止,予以銷戶。
2.6.3 校園卡有效期期滿,全部功能將立即中止,辦理延期手續(xù)后可恢復使用。
2.6.4 持卡人在校園卡功能終止前,宜將卡內(nèi)金額消費完,持卡人也可到后勤充值點辦理銷戶退余額手續(xù)。對于與中國銀行借記卡關聯(lián)的集中離校畢業(yè)生,銷戶時將余額轉入關聯(lián)的中國銀行借記卡。由于關聯(lián)銀行卡已銷戶導致轉入銀行卡失敗,以及其他零散離校畢業(yè)生需自行去后勤充值點銷戶退余額。如因留有余額逾期未銷戶的,按每日0.1元收取賬戶與余額保管費,余額為零后,由網(wǎng)絡信息中心做銷戶處理。
2.7 相關業(yè)務
2.7.1 補辦。因丟失、損壞等原因需要重新辦卡,必須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申請補辦,同時交納相關費用。原卡余額寫入補辦的新卡。
2.7.2 掛失。校園卡遺失,應立即通過語音電話34202020、“校園一卡通”專題網(wǎng)站、“上海交通大學網(wǎng)絡信息中心”微信公眾號、手機終端、圈存機和多媒體一體機自助辦理掛失,也可以由本人持身份證件到網(wǎng)絡信息中心辦理掛失。
2.7.3 解掛。已掛失的校園卡又被找到,可在“上海交通大學網(wǎng)絡信息中心”微信公眾號或手機終端自助解掛、或本人持身份證件到網(wǎng)絡信息中心辦理解掛。
2.7.4 銷戶。持卡人持本人身份證件可在后勤充值點辦理卡銷戶。為保護持卡人利益,無證或代辦銷戶的將不予受理。
2.7.5 充值。學校提供多種自動/自助和人工充值服務渠道,包括:
(1)持卡人通過圈存機設定從關聯(lián)的銀行卡自動充值;
(2)持卡人通過手機終端從關聯(lián)的銀行卡自助充值;
(3)持卡人通過圈存機自助充值;
(4)通過支付寶帳戶自助圈存;
(5)后勤充值點人工現(xiàn)金充值。
2.7.6 卡轉賬。在原卡損壞或掛失后,持本人身份證件,可將原卡中的余額轉入補辦的卡中。無證轉賬將不予受理。
2.7.7 密碼。“校園一卡通”系統(tǒng)設查詢密碼和消費密碼。
(1)查詢密碼是用戶使用語音電話、網(wǎng)站、自助設備等進行掛失、查詢、修改查詢密碼時所用的密碼。用戶可查詢個人賬戶信息和消費記錄。語音電話、網(wǎng)站、圈存機、多媒體一體機的功能有所不同,詳情請查詢“校園一卡通”專題網(wǎng)站ecard.sjtu.edu.cn。
(2)消費密碼與限額:累計消費超過限額須輸入消費密碼,以降低用戶因卡片遺失可能造成的損失。消費限額可以由用戶在圈存機和多媒體一體機上設定和修改。消費密碼也是在自助設備上轉賬用的密碼。
2.7.8 銀校卡關聯(lián)。新生入學時,由學校統(tǒng)一辦理的學生證、研究生證和中國銀行借記卡已經(jīng)關聯(lián)。如果校園卡尚未與借記卡關聯(lián),或關聯(lián)的借記卡損壞、遺失,持卡人應及時到中國銀行辦理借記卡,并到網(wǎng)絡信息中心辦理更改關聯(lián)手續(xù)。
2.7.9 消費。將校園卡放到POS機讀寫區(qū),顯示余額;服務員輸入消費金額,扣款后顯示新余額和消費額;持卡人確認消費金額后方可取走卡片。取下校園卡,表明用戶確認交易。
3.警示性規(guī)定
3.1 校園卡僅限本人使用,不得轉讓或轉借他人。如有違反,一切后果由用戶本人承擔,網(wǎng)絡信息中心有權沒收或注銷違規(guī)使用的校園卡。
3.2 拾獲他人校園卡應及時上交網(wǎng)絡信息中心或設法歸還本人(用戶可在卡背面簽名條上留下個人聯(lián)系信息,以便拾獲卡者歸還卡片)。如惡意用卡,屬不當占有他人財務,造成卡戶經(jīng)濟損失或引發(fā)身份管理問題,一經(jīng)查實,學校授權網(wǎng)絡信息中心對其進行處罰,情節(jié)嚴重的可以給予紀律處分。
3.3 校園卡內(nèi)置集成電路芯片,禁止涂畫、分拆、彎曲、損毀卡片。嚴禁破解、仿冒和偽造卡片,此類行徑一經(jīng)查實,按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和電子金融系統(tǒng)的行為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交司法機關處理。
3.4 校園卡遺失或被盜竊,用戶應立即辦理掛失手續(xù)。如掛失卡發(fā)生風險造成損失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由用戶承擔完全責任。
(1) 用戶未辦妥掛失手續(xù)前所發(fā)生的交易;
(2) 在辦妥掛失手續(xù)后當天和次日所發(fā)生的交易;
(3) 用戶本人或伙同他人有欺詐行為的;
(4) 有其他不誠實行為的;
(5) 學校管理部門調(diào)查情況,遭用戶拒絕的。
3.5 “校園一卡通”的各項管理辦法和使用指南,將在專題網(wǎng)站ecard.sjtu.edu.cn上公布,并對管理部門和持卡人雙方均有約束力。
四、附則
4.1 本管理細則依據(jù)《上海交通大學“校園一卡通”系統(tǒng)運行管理規(guī)定》制訂,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4.2 本辦法由網(wǎng)絡信息中心負責解釋。